公选课可登陆教务处网站,输入个人账号,进入公共选修课一栏选择。一般来说是五门,多选不限,爱旁听就旁听,语言与艺术类一定要各修两分,其他不限。
一、选课流程:学生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网上选课”“全校公选选课”模块下进行选课。具体选课流程如下:1.预选阶段:学生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自己的学习计划进行选课。此阶段所有课程均不限制容量,选课不分先后。2.补选阶段: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对预选阶段的选课结果进行统计筛选,凡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课。学生须登陆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并根据选课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课程补选。此时,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未选满的课程均可以进行补选、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3.补退选阶段:学生可以根据开学第二周上课试听情况,进行公选课的补选或退选。此时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
二、注意事项:一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在选课系统中的“公用信息-培养方案”查询,拟定选修课程,掌握选课方法,严格依据选课流程合理选择课程。二2009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全校性公共选修课10学分,其中高级外语类、艺术学类各2学分;其他年级本科生应修满全校性公共选修课8学分,其中艺术类2学分。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修读2门全校公选课程且不得选修本学院任课教师开设的课程,否则选课无效。三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闽师教〔2012〕82号精神,本次选课还专门针对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美术学、音乐学6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以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英语5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开设课程预选课表中带*标志课程,详见附件。四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可充抵公共选修课除艺术类课程外其他课程学分,每一门课程对应充抵一门。学生在对外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除了充抵本专业课程学分外,多余课程可以一门对一门充抵除艺术学类之外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五选课数据将作为教学安排的依据,未参加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未选课程的学习。公选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在网络选课期间重选该门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已参加选课但不参加学习、考核的,以不合格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六2013届预计毕业生如有无法按时选上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可于开课两周内持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盖章后到我处教务管理科补选。七上网选课必须本人操作,不得请人代选,或代人选课。教务信息密码作为学生上网选课、查询信息等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切勿告诉他人,如发现密码泄露或仍然使用初始密码的,请在选课之前及时上网修改。如果由于密码泄露而造成本人选课数据变动的,责任自负。遗忘密码的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密码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