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乙供材料核价工作提供简明实用、可备查、可供参考的操作程序资料。
2 内容
---总包合同中甲供材料、乙供材料的划分;
---乙供材料中需由甲方指定(推荐)品牌、厂家、供应商的资料;
---核价流程及说明;
---核价管理规定;
---相关表单。
3 职责
---工程部从工程实际设计、施工规范角度考虑,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采购计划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验收规范的建议。
---成本管控部以预算及市场价格行情为依据,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采购计划申请进行定价。
---监理单位从设计、施工规范的角度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出质量验收规范的意见。
---咨询单位从设计、施工规范的角度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材料设备价格的意见。
---审核权限
4 效力
本规定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与《合同》享有同等效力。本规定未作说明之处以《合同》为准。
5 甲供、乙供材料的划分
5.1属甲供范围的材料:电梯、发电机组、门窗、栏杆、消防材料及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
5.2属乙供范围的材料:水泥、钢材、原木、石材、沙子、商品砼、砖、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瓷砖、涂料、各类阀门、五金配件等。
6 乙供材料需由甲方指定(推荐)品牌、厂家、供应商的材料。
6.1钢材、水泥、商品砼、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涂料、砖、管材、电气材料等。
7 核价程序
7.1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采购申请计划到成本管控部,成本管控部内业人员签字确认。
7.2 成本管控部内业人员将申请计划做好登记,转交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7.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审核材料计划,并作出意见批示,转交成本管控部。(1天)
7.4 预算员对计划各栏目材料分析,依材料成本核算批注意见。(2天)
7.5 材设员通知供应商报价,了解供应商及市场行情并将定价建议书面汇报成本管控部负责人。(2天)
7.6监理工程师依据供应商的情况以及施工质量的要求等作出核价的建议。(1天)
7.7咨询公司的造价工程师对计划各项目材料分析审核并作出核价的建议。(1天)
7.8项目部负责人依据施工要求、材料情况作出核价建议。(0.5天)
7.9 成本管控部负责人依据成本预算、供应商调查情况、施工质量要求等,做出核价决策。(1.5天)
7.10 如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的,成本管控部负责人就核价决定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作出意见批示。(1天)
7.11 成本管控部内业人员全程跟踪核价单审批流程,做好《材料设备计划、核定表》的交接登记。将核价单签字盖章手续完善后第一时间返还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签收确认。
8 核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乙供材料为《合同》规定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第二条 所有乙供材料必须经甲方核价后方能采购。
第三条 核价的依据来源于四个方面:
1、 公司价格信息库
2、 供应商报价及市场询价;
3、 网上招投标;
4、 建材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
第四条 选择四种核价方式的规定:
1、 在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且材料批量较小,若公司价格信息库中有最近的核价数据,可直接参照使用;
2、 无最近核价数据,市场价格有波动,乙方供应商报价及其它供应商报价作为核价依据;
3、 在条件充许且没有重复劳动的情况下应尽量采取网上招投标方式,其中注明该材料的采购方式为乙供;
4、 若无法参照上述方式确定核价,可参照本地最近时期的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后执行。
第五条乙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30天前编制《***材料采购总计划》提交到成本管控部,并报送项目部。其中要求明确定版定样时间、标书发布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给出核价通知时间。
第六条 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报次月乙供材料核价申请计划,可在每月30日前增补一次乙供材料核价申请计划。
第七条成本管控部是核价的责任部门,应按计划在接到申请后10天内完成核价。如因施工变更等临时特殊情况造成的紧急核价,在经过分管副总批示后,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第八条在需甲方指定(推荐)品牌、厂家、供应商的情况下,所有被指定(推荐)的厂家、供应商均需通过甲方对其资质、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经营状况、市场口碑、市场份额、价格、质量等的调查。
第九条 甲方根据第七条调查情况指定(推荐)厂家、供应商,择优选定。
第十条 乙方材料的备选供应商、厂家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其相关情况的调查,否则不列入供应商、厂家指定(推荐)范围。
第十一条乙供材料如需招标进行,有三家以上供货商参与投标方有效。
第十二条核价确定后,经办人员将《材料核价单》发送与总包单位,并由总包单位内业管理人员签收确认。
第十三条对于材料核定价格,乙方若认为无法接受,应在接到《材料核价单》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格进入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经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按甲方核价购买某种材料,并将此信息反馈与乙方后,乙方仍拒绝购买,该种材料改为甲供。甲方向乙方收取该材料总价款的8%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各岗位签证;依流程在ERP上完成同时对《材料设备计划、核定表》签字。
9 附件
《材料设备计划、核定表》
10 附则
10.1本规程由成本管控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提议,由成本管控部负责补充、完善。
10.2本规程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