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是住建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省级建设工程的标准和定额,负责对建设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终结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工程估、概、预算或标底及中标价是否合理,参与招标工作,负责定额的解释,负责造价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等等。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此类单位被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需要将其承担的经营、中介服务等职能剥离改企,推向社会。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住建机关承担,剩余的公益服务职能和行政支持、行政辅助职能维持现状,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或者参与住建局机关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综合改革,成立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改革后,原来的事业人员继续保留事业身份,随职能保留或者划转到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事业人员、合同制管理人员随同经营、中介服务职能改企,到新成立的企业安置就业,或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下岗自主择业或者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