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简介:
1. 一个名词解释: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是每年所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9个项目大类都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各项目大类又会分别制定各项目大类自己的选派办法,在个别项目大类(如国外合作项目大类)选派办法下有更具体的细分项目也会分别拟定项目简章,应注意具体小项目简章与本词条“选派简章”的区别。
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选派办法和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与以往相比一个明显差别:正常而言,应该在每年1月中上旬同时公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目大类的选派办法。但今年却是先在2月公布了部分项目大类的选派办法,比如高水平项目选派办法,而作为基本准则的选派简章直到昨日(4月29日)才刚刚公布。
2. 为什么要关注选派简章
(1)选派计划和项目大类类别:简单来说就是当年预算下能资助多少人,每个项目大类下分别有多少人的名额。这个部分是每年选派简章中最值得关注的部分,整体名额的变化和具体不同项目的名额分配,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申请人的录取率,同时也体现着国家留学基金的政策导向;
(2)申请条件:无论不同项目大类有什么样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条件,都不能与选派简章存在冲突,所以选派简章规定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最基本的通用申请条件。这个部分的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但一旦变化都是比较重大变化,比如在2019年及以前,关于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期的要求为5年,但从2020年开始,选派简章中的表述调整为2年。
(3)各项目大类的申请、录取时间:一般而言,该部分会将全年各项目大类的申报录取时间节点清晰列明,除了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申报时间有明显调整变化外,每年一般不会做重大调整,但及时通过选派简章确定本年度目标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有助于提前合理规划、充分准备。
二、本年度选派简章的主要变化分析
1. 选派计划大幅调整
总选派规模压缩7000名,由2021年的27000名压缩为20000名。名额压缩对不同项目的影响不尽相同,具体影响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名额大幅减少,由2021年的2700人调整为650人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名额减少,由2021年的10500人调整为9600人;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名额大幅减少,由2021年的1650人调整为470人;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名额大幅减少,由2021年的3320人调整为9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由2021年的1770人调整为7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由2021年的1550人大幅调整为200人。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名额小幅减少,由2021年的950人调整为850人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名额与2021年相同
(7)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名额增加,由2021年的200人调整为300人;
(8)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名额增加,由2021年的200人调整为300人;
(9)国外合作项目:名额小幅减少,由2021年的4950人调整为4700人;
选派总规模大幅减少,个人猜测首先是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国内出国意愿受到一定影响,除此之外,在当前国际环境影响下,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在欧美部分国家学习期间受到国外高校区别对待甚至被拒绝接收的背景下,适当调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规模并探索新的模式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高水平项目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这一类别由2021年的2500人大幅上涨为4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由2021年的8000人下降为5500人,个人猜测主要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比联合培养博士生更具独立性,外方高校更不容易找藉口将简单的学术行为政治化。
与此同时,从基金委所有9个项目大类的名额变化来看,整体名额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对访问学者类别(含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等各类在职申请人)的名额进行了大幅削减,这一部分应该主要是受到国际环境影响做出的调整,而其他并非以访问学者类(含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等各类在职申请人)为主的项目名额虽然也有调整,但更多的应该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的。
国外合作项目大类中虽然几乎包含所有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的留学身份,但该项目大类却未收到明显影响。主要原因应该是该项目大类下的项目大多都依托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高校或机构的合作协议,因此每个奖学金专项都根据协议确定了每年的奖学金名额,除非协议更新,否则一般名额不会出现大幅调整。同时,考虑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年来推出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和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新项目也属于国外合作项目大类下,我们也可以大体推测这两个新项目仍然会作为重点项目继续推进,名额没有出现明显调整。
2. 新增一条”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具体表述为:
”留学期限一般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资助期限一般根据留学期限、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一致,但二者并不必然相同。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不应超过外方规定的留学期限和所申请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其中,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外方规定的留学期限的,资助期限一般按个人申报期限确定,且不高于所申请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
在选派简章中特地新增一条关于”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的要求,相信是由于历年材料审核过程中有太多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与外方录取通知(或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期限存在不符的情况,所以在此处加以明确,希望引起申请人注意。
关于这一点请申请人务必注意两件事:
(1)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必须涵盖以下信息:
- 申请人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生日、国内高校、证件号码等,此项是为了核实邀请信是否是给你本人的
- 学习期限:务必明确留学起、止时间至少具体到月(如2022年9月到2024年8月)或者明确留学开始时间加留学时长(2022年9月开始,留学时长3年或36个月)
- 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学费奖学金/是否提供学费减免
-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or攻读硕士or联合培养博士or联合培养硕士or。。。。。。。任何身份均须有明确表述且应与本人申请表中填写的一致。
(2)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应与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保持一致
比如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如果写明留学期限36个月,本人申请表中却申请48个月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就会在材料审核阶段按照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在系统中被调整为36个月;如果留学身份不一致会被初审淘汰!!!!!
3. 新增一条“申请人应当按照所申请项目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新增此条内容,相信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申请人个人责任,应认真研读所申请项目的具体简章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真实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避免申请人因错过申请时间、违反申请程序提交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被淘汰后提出不合理的诉求。
4. 在原有推选单位相关条目基础上增加部分表述“推选单位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补充关于推选单位的表述,一方面对推选单位对材料的审核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给予受理单位充分授权去严格把关申请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以做退回处理。
5. 关于录取结果的公布,表述有轻微调整
6. 个别项目大类的申报时间或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有轻微调整
这个就不具体解释了,详见选派简章第十三条。
三、写在最后
国家公派留学如今虽然名称依然如此,但从多年来选派简章早已表述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可以看出,如今的国家公派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基金会和奖学金机构提供的奖学金一样,只是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支持的项目而已,申报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人应合理看待。国际上任何奖学金机构都是会与申请人签署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奖学金额度,因此国家公派项目也不例外,在明确奖学金额度的同时也要求了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因此,申请人如果不希望受到服务期限制或者对于奖学金额度不够高不满意,完全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考虑申请其他国外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