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了,也过了安置期,但是安置房还没给,怎么办?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协议,房子也被拆了,补偿没拿到怎么办?还能维权吗?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补偿安置协议!
签协议时签字的不是房产证登记人,有效吗裁央裁?答:要看签字的人是否有代理权,如果无代理权则一般认定为无效。
被胁迫签了补偿不合理的协议,还能打官司吗?答:这种情形下“胁迫”、“不合理”的泉财程度、证据支持非常重要。如果能够证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辞恩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此外,如果补偿不合理程度严重,足以构成“显失公平”——通常需要以同类情况签约条件为比较依据,受损害方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