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是作者对人物的经历和事件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场景、空间的转换所作的叙说和交代。
记叙的作用有:
1、 介绍人物的经历、事迹、交代人物的关系。
2、 交代事物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过程。
3、 概括事实事例,为文章的议论提供依据。
4、 联系故事情节、过渡转换上下文的意思。
例如:1、我这次是专门为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这段鲁迅先生的《故乡》交代了“我”回故乡的时间和原因,这段的表达方式就是记叙)
2、我小时候,家在勒阿弗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这段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及菲利普一家的境况,是记叙的表达方式)
3、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伺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中的这一段也是记叙的表达方式,它介绍了顾客、掌柜、伙计之间复杂的关系。)
总体来说,记叙的表达方式还是容易理解的,记叙这种表达方式在散文、小说、说明文、议论文中都有运用,我今天举了初中语文课本中的例子,使得理解起来更简单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