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孩子还没有两周岁时,夫妻双方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这个时候孩子还太小。
但是如果女方有特殊情形的,会判给男方。第一种情形是女方有传染病并且治疗了很多次都治愈不了的,或者女方与其他比较严重的疾病的,这时孩子不适合跟随女方生活的。
女方有这种情形的也会丧失抚养权:女方有抚养孩子的各种条件,但是女方不管孩子,不去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男方要求孩子跟随自己一起生活的。
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让孩子跟随男方生活,并且跟随男方不会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条件的,一般也会判给男方。
案例中的甲和乙的孩子才一周岁,如果乙没有法律规定的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乙。
总而言之,将孩子判给谁,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孩子跟着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能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能够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